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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1章 美国的「戴高乐」

如果撇开双方的官方身份,艾弗雷特要与亚瑟建立私人关系其实并不困难。

这主要是由于双方在个人爱好上有着众多相似之处,并且艾弗雷特纵然贵为美国驻英公使,但他的身上却依然残留着十分浓重的学者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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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正如华盛顿经常诋毁伦敦,伦敦在提及美国时,也常常抱有某些刻板偏见。

舰队街时常会将他们描述为教育程度低下的化外之民,就算一时兴起称赞两句,也多是使用「朴素」、「热情」之类的词汇。

因此,尽管是亚瑟这样见过世面的高层官员,久而久之也会先入为主的给美国人贴上「粗鲁无礼」之类的标签。

所以,当他们初次见到这位谈吐得当、处处引经据典的美国公使时,由于自身期待过低,难免会对其心生几分好感。

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这正是美国政府任命艾弗雷特为驻英公使的原本目的,因为只要认真观察美国的驻外公使名单,就不难发现在对欧洲大国的外交岗位上,存在明显的文化精英化倾向。

明明在其他政府岗位上,他们并无明显偏好,但唯独在驻欧公使这一职位上,美国总统却总是倾向于任命具备高等古典教育背景且具有社会声望的政治文人。

而在驻英公使和驻法公使的任命上,这一标准更是被无限拔高,哪怕将它们称为象征美利坚最高荣誉的文人职位也不为过。

或许是文化自尊心作祟,但不论如何,华盛顿方面显然认为,向欧洲展现美国的国家教养要远比展现他们的外交手腕更重要。

当然,对于欧洲传统的贵族外交圈子来说,华盛顿的想法倒也不能算错,因为在贵族圈子里,能背诵荷马的诗歌和修昔底德的巨作起码可以保证你不出洋相。

而作为美国泰勒政府向英国展现外交诚意的根本所在,新任驻英公使爱德华&183;艾弗雷特更是他们优中选优的产物。

首先,艾弗雷特的成分过硬,他是麻萨诸塞州的首批移民理察&183;埃弗里特的后裔,其父奥利弗&183;埃弗里特则是当地德高望重的新教牧师。

而在教育背景上,艾弗雷特11岁便进入波士顿的拉丁语学校学习,13岁考入哈佛大学,17岁以优秀毕业生身份结束本科学业,两年后在哈佛大学校长约翰&183;柯克兰的指导下取得硕士学位,仅仅一年后,他便以20岁的年纪成为哈佛大学首位希腊文教授,并被哈佛大学公派哥廷根大学访问学习。

虽然艾弗雷特仅仅在哥廷根待了两年,但他却在两年内攻读了法语、德语、义大利语、罗马法以及考古学和希腊艺术课程,并被授予了文学博士头衔,而这也是哥廷根大学建校以来首次授予美国人该学位。

在结束了哥廷根大学的学业后,他又获准在欧洲游历两年,期间结识了普鲁士教育奠基人威廉&183;冯&183;洪堡、英国废奴运动领袖威廉&183;威尔伯福斯以及德意志文坛巨擘约翰&183;沃尔夫冈&183;冯&183;歌德。

随后,艾弗雷特重返美国并在哈佛大学的讲台上一呆就是五年,并于1824年开启了他长达十年的众议员生涯,并于1835年以美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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