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工资 天天天天晴
丽丽找一条后路。
彩电生意继续做,但那是长线。短期内能来快钱的,是餐饮。
雾川县的饭馆不少,但像样的不多。大多是苍蝇馆子,油腻腻的桌面,黑乎乎的碗筷,炒菜全靠一勺盐一勺味精。老百姓不是不想吃好的,是没得选。
夏文瑾看上了新街靠近十字路口的一间门面。
说是门面,其实就是一间半的杂货铺,老板年纪大了,要回乡下养老,转让费开价三百,月租四十五。
三百块转让费,加上锅碗瓢盆、桌椅板凳、头一个月的租金和原材料,起码得六百。
夏文瑾手里四百多,差两百。
这两百块,她想了三天,最后去找了一个人。
不是郝建军。
是魏大壮。
“大壮,借我两百。”
魏大壮正在啃包子,馅儿差点呛嗓子眼里。
“大姐,你不是说不要工资吗?怎么还倒过来找我借钱?”
“借,不是要。利息按月算,一分五。比你存信用社高。”
魏大壮放下包子,擦了擦手。认识夏文瑾快三个月了,他算看明白了——这女人说出来的话,件件落地。说帮他卖电视,真卖了。说找售后师傅,找了。说客户会越来越多,现在一个月稳定能走七八台。
“你拿去干什么?”
“开饭店。”
“你还会做饭?”
“我不会,我儿媳妇会。”
魏大壮琢磨了一下这个逻辑链条,觉得没毛病。
“行,明天给你取。”
六百块凑齐了。
夏文瑾办转让的时候,做了一件事——写谁的名字。
胡丽丽是不行的。
这年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胡丽丽名下的财产,法律上陈立冬有权分一半。哪怕陈立冬在外面养了十个沈秀梅,只要没离婚,这店子他就有份。
夏文瑾太清楚陈立冬那副嘴脸了。前世胡丽丽在纺织厂攒了点钱买了辆自行车,离婚的时候陈立冬连那辆破自行车都要分走。
法人写的是夏文瑾自己。
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全是夏文瑾的名字。
胡丽丽在饭店里,名义上就是个打工的——洗菜切菜炒菜端盘子,按月拿工资,白纸黑字。
胡丽丽拿到那份“劳务协议”的时候,看了半天。
“妈,这……为什么不写我的名字?”
“你听我的就行。”
“可这店是给我开的——”
“谁说给你开的?我开的。你给我打工,月薪八十。”
八十块——比纺织厂翻了一番。
胡丽丽嘴张了张,又闭上。她是个聪明人,想了一会儿就明白了。但还是问了一句:
“妈,你是怕他来分?”
夏文瑾没接这话,拿起桌上的菜单纸——其实就是一张白纸——开始写。
“你先把拿手菜列出来,别超过十二道。”
胡丽丽看着夏文瑾写字的侧脸,鼻子酸了一下,没吭声,拿过笔开始写。
店名是夏文瑾起的——“丽丽家常菜”。
胡丽丽说不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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